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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申請駕駛考試(非商用車輛)

如果你要參加非商用車輛(包括:私家車、輕型貨車、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駕駛考試,你必須購買駕駛考試表格。請前往香港牌照事務處或九龍牌照事務處辦理申請手續,地址及查詢電話如下:

香港牌照事務處

九龍牌照事務處

香港金鐘道95 號統一中心 3 樓

九龍長沙灣道 303 號長沙灣政府合署 2 樓

駕駛考試查詢電話:2771 7723

 

報考非商用車輛駕駛考試的基本資格

  • 你必須年滿十八歲或以上 ;

  • 體格適宜駕駛(詳情請參閱「駕駛考試申請表(私家車、輕型貨車、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TD 82的「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附表1 —例外的疾病及傷殘」); 及

  • 如你有任何身體傷殘,你可能須要接受駕駛能力評估,才可申請參加駕駛考試。要參閱詳情,請按此連結

 

參加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駕駛考試

參加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駕駛考試人士必須透過運輸署指定的駕駛學院安排考強制試並取得合格後;或向運輸署申請豁免考強制試獲批准後,才可按下述申請程序向本署遞交路試的申請。請注意你須一併申請學習駕駛執照。

申請程序

  • 申請人/其授權代辦人先索取及填妥「駕駛考試申請書(私家車、輕型貨車、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TD 82

  • 連應繳費用($510)及所需文件親身到上述的牌照事務處辦理。

  • 一經審核,你便會獲發一封排期信。

  • 依照排期信上的日期及考試地點參加駕駛考試。

 

請你同時閱讀「怎樣申領駕駛執照」第二章「透過駕駛考試申領正式駕駛執照的程序」。

 

駕駛考試輪候時間

當本署接納考試申請後,電腦系統會按當時候試名單之末的考期(俗稱尾期)為考生編配駕駛考試筆試(以處理其申請當時的輪候時間為準)。

筆試合格當日,電腦系統會會按考生於駕駛考試表格(TD 82)選定的駕駛考試路試地區(現時劃分為「九龍及新界」和「港島」兩區),為考生編配所選區內的一個有舉行有關駕駛考試路試的考試中心及當時尾期(以處理其申請當時的輪候時間為準)。

先查詢最近更新的當時駕駛考試輪候時間及當時尾期參考考期,再選擇在恰當的遞交時間及以合適的遞交方式遞交申請,有助你可大約預計考期和適時遞交申請。要參閱駕駛考試輪候時間詳情,請按此連結

「尾期」資料僅供參考(尾期是指按指定考試地區各個車輛/考試類別可編配的最早考試日期,用作一般駕駛考試申請的尾期參考日期)。駕駛考試輪候時間及尾期考期會按不同時段的考試的需求量改變而有所變更,因此本署只能提供查詢時當刻的尾期,惟並不表示考生會獲得編配該尾期考期,亦無法向考生確定該尾期之後的下一個考期。

另外,如你希望申請駕駛考試延期,你須注意若申請一經接納,本署會按考生所屬原定考試中心內其考試類別的當時駕駛考試輪候時間(以處理其申請當時的輪候時間為準),為考生編配尾期。

 

 

 

 

駕駛能力評估

 

 

有關駕駛能力評估的資料,請按

 

 

查詢

 

 

考生可致電 2771 7723 ;或透過電子郵遞查詢:licensing@td.gov.hk

 

 

駕駛考試中心地址電話

 

 

有關駕駛考試中心的資料,請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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